GB/T 8190.2-2011
往復式內(nèi)燃機排放測量第2部分:氣體和顆粒排放物的現(xiàn)場測量(第7~10條款) |
7 測量裝置和待測數(shù)據(jù)
7.1 總則
應測量受試發(fā)動機的氣體和顆粒污染物排放:
a)穩(wěn)態(tài)試驗按GB/T 8190.1-2010中第16章和第17章所述方法;
b)瞬態(tài)試驗按GB/T 8190.11-2009中第11章和第12章所述方法。
上述章節(jié)規(guī)定了試驗室使用的氣體污染物分析系統(tǒng)和顆粒物稀釋和取樣系統(tǒng)。同樣的原則也適用于現(xiàn)場測量系統(tǒng),包括便攜式排放測量裝置(PEMS)。應盡量減少環(huán)境條件(如溫度、壓力、濕度、物理方位、機械沖擊和振動、電磁輻射和環(huán)境碳氫化合物)對現(xiàn)場分析系統(tǒng)的影響。試驗前應指明試驗用測量裝置的類型。
7.1.1 代用測量程序
只要測量結(jié)果等效,也可使用其他測量系統(tǒng)或分析儀。
系統(tǒng)的等效性應將所選系統(tǒng)與本部分所認可的系統(tǒng),用7對(或更多對)樣氣的試驗室的比對試驗確定。“結(jié)果”是指循環(huán)-加權(quán)的比排放值。比對試驗應在同一試驗室、同一試驗單元的同一臺發(fā)動機上,最好是在同一時間進行。所用試驗循環(huán)應符合GB/T 8190.4或GB/T 8190.11規(guī)定。在上述試驗室和發(fā)動機的條件下,按GB/T 8190.1-2010中附錄D的規(guī)定,用F-檢驗和t-檢驗的統(tǒng)計方法確定7對樣氣平均值的等效性。
比對試驗所用系統(tǒng)應在試驗前確認并說明。
7.1.2 二氧化鋯(ZRDO)NO2分析儀
工作原理圖
如果排氣中不含NH3,并且NOx響應系數(shù)不小于0.9,則可以用二氧化鋯(ZRDO)NOx分析儀測量內(nèi)燃機的NOx排放量。
NOx響應系數(shù)的計算如式(4):
rNOx =1-(1-rNO2)×rNO2,max (1)
式中:
rNOx ——NO2響應系數(shù);
rNO2 ——二氧化鋯NOx分析儀的NO2響應系數(shù),該值由儀器制造廠提供;
rNO2,max ——試驗運行時預計的最大NO2/NOx濃度比。
應采用式(5)對二氧化鋯分析儀的測量結(jié)果進行rNOx,修正:
cNOx =cNOx,m / rNOx
式中:
cNOx ——修正的NOx濃度,單位為ppm;
cNOx,m ——實測的NOx濃度,單位為ppm;
rNOx ——NOx響應系數(shù)。
二氧化鋯NOx分析儀可適用于采用后處理裝置排出NH3的發(fā)動機。
7.2 扭矩和轉(zhuǎn)速
發(fā)動機應根據(jù)現(xiàn)場條件下扭矩和轉(zhuǎn)速的試驗程序,或按GB/T 8190.4規(guī)定的試驗循環(huán)進行運轉(zhuǎn)。如由于負荷特性或因動力裝置扭振等原因而不可能使用相應試驗循環(huán)時,經(jīng)有關(guān)各方同意,可用最接近的某一試驗點代替要求的試驗點。
扭矩和轉(zhuǎn)速測量儀應能使軸功率的測量偏差不超出給定的范圍。應進行附加計算并與試驗臺測量結(jié)果進行比較(參見5.3)。
只要對信號進行正確濾波,并按GB/T 8190.11-2009中9.3.3的規(guī)定與儀器的排放信號保持時間同步,就可用發(fā)動機電控模塊(ECM)的信號代替儀器的測量值。如果轉(zhuǎn)速或扭矩測量儀的總性能符合表4性能參數(shù)的要求,就可將電控模塊(ECM)的信號與其他測量值結(jié)合在一起或單獨使用,來測量發(fā)動機的轉(zhuǎn)速和扭矩,以計算有效比排放。
7.3 排氣流量
測定排氣流量的方法見GB/T 8190.1-2010的7.3,要求的準確度見本部分的7.4。
7.4 待測數(shù)據(jù)的準確度
7.4.1 排氣分析儀
分析儀對名義校正點的偏差應不大于其讀數(shù)值的士4%,或滿刻度的士0.5%,取其中較大者。準確度應按GB/T 8190.1-2010中8.5的規(guī)定來確定。
排氣分析儀結(jié)構(gòu)圖
7.4.2 其他測量裝置
測量裝置的準確度應符合表4和表5所給定的允許偏差。表4和表5給定的偏差均是對包括數(shù)據(jù)采集系統(tǒng)在內(nèi)的最終記錄值而言。所有測量儀器的校正應能溯源至國家(國際)標準。測量儀器應按照儀器制造廠內(nèi)部審核程序的需要,或按照ISO 9000的要求進行校正。
表4 發(fā)動機測量儀允許偏差
序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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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量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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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發(fā)動機最大值的允許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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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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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動機轉(zhuǎn)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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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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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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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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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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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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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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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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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續(xù))
序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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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量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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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發(fā)動機最大值的允許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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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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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消耗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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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4%
殘渣燃油:±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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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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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消耗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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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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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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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氣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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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計算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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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 其他參數(shù)測量儀允許偏差
序 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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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量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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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數(shù)”絕對值的允許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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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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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卻介質(zhì)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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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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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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潤滑油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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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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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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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氣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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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值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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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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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氣歧管真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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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值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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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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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氣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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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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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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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氣溫度(燃燒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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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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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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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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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數(shù)值的±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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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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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氣空氣濕度(相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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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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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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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料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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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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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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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釋通道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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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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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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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釋空氣濕度(相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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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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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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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釋排氣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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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數(shù)值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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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已限定排氣污染物排放計算的總誤差,計算公式中某些測量項目的允許偏差應小于GB/T 21404-2008表4規(guī)定。
在實際情況下,常常不可能在現(xiàn)場測量燃油耗。特別是在使用重油時應以相應的估計誤差進行估算。應計算該誤差對最終排放值的影響,并隨排放測量結(jié)果寫入試驗報告。
7.4.3 試驗結(jié)果的估計準確度和精密度
受環(huán)境和使用條件的影響,現(xiàn)場測量的精密度和準確度一般低于試驗臺測量,另外還與測量單位,諸如體積濃度(ppm)、質(zhì)量濃度(μg/m3)或有效比排放(g/kWh)等有關(guān)。按GB/T 8190.1-2010中7.5.1.2、9.2及本部分表4的規(guī)定,可計算出測量結(jié)果的預計準確度和精密度,見表6。
表6 測量值的估計準確度和精密度
排放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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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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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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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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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體排放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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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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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數(shù)值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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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數(shù)值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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μ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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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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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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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k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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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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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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顆粒排放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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μ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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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6.5%
|
g/k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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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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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給出的數(shù)值只在理想試驗條件下有效。在實際情況下這種條件并不始終存在,特別是在發(fā)動機運行工況偏離GB/T 8190.4和GB/T 8190.11規(guī)定的試驗循環(huán)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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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氣體組分的測定
測量裝置和分析方法按GB/T 8190.1-2010的7.5、第16章規(guī)定?,F(xiàn)場測量時GB/T 8190.1-2010中7.5.3.6規(guī)定的方法大多不適用于非甲烷碳氫化合物分析,這種方法需在試驗室設備條件下進行(如氣相色譜儀)。
對于非甲烷碳氫化合物測量,最好采用GB/T 8190.1-2010中7.5.3.6.3規(guī)定的碳氫截斷器法。另外,柴油機還可以采用系數(shù)為0.98的總碳氫(THC)。
7.6 顆粒物的測定
顆粒物測定和所需測量裝置應按GB/T 8190.1-2010中7.6和第17章的規(guī)定。但是,基準濾紙的稱重時間可能會超時?,F(xiàn)場顆粒取樣系統(tǒng)并不要求氣體通過濾紙的迎面速度達到GB/T 8190.1和GB/T 8190.11中對試驗室系統(tǒng)所規(guī)定的要求。應計算氣體通過濾紙的平均迎面速度,并隨試驗結(jié)果予以說明。但是,仍應注意最大壓力降的增加應不超過25kPa。從可行性考慮,推薦采用部分流稀釋系統(tǒng)進行現(xiàn)場和野外測量。
按照GB/T 8190.1-2010中7.6.3規(guī)定的稱重室條件也適用于現(xiàn)場和野外條件下的測量。當稱重室不在測量現(xiàn)場附近時,應確保濾紙被送至稱重室的過程中不致使其荷重發(fā)生變化(參見本部分的11.1)。
當現(xiàn)場很難測量顆粒物時(如船舶、機車和非道路用車輛等),可采用替代的顆粒取樣裝置或測量程序,只要其等效性符合7.1.1即可,如采用靜電、熱電泳、慣性、擴散等非過濾型取樣技術(shù)將顆粒物沉降在惰性載體上。
8 分析儀的校正
應采用GB/T 8190.1-2010中第8章和GB/T 8190.11-2009中11.3給出的定義和要求,但校正點與最小二乘法最佳擬合線之差應不大于讀數(shù)值的±4%或滿刻度的士0.5%,以較大值為準。校正應在試驗室內(nèi)進行。每臺儀器經(jīng)修理后應再次進行干擾檢驗。
9 顆粒取樣系統(tǒng)的校正
采用GB/T 8190.1-2010中第9章和GB/T 8190.11-2009中12.3給出的定義和要求,通過顆粒濾紙樣氣流量的誤差應不大于讀數(shù)值的±4%。
10 運行條件
10.1 試驗循環(huán)
現(xiàn)場試驗應與發(fā)動機的實際運轉(zhuǎn)相同。現(xiàn)場試驗循環(huán)最好與GB/T 8190.4保持一致,但測量點大多與GB/T 8190.4不同,測點數(shù)在現(xiàn)場也會受到限制。因此不能用GB/T 8190.4中的加權(quán)系數(shù),排放值也會與試驗臺所測值不同。
當不能用GB/T8190.4時,測點和加權(quán)系數(shù)應在試驗前經(jīng)有關(guān)各方同意。
非道路用車輛的在用合規(guī)性試驗是在實際使用條件下進行,不能用規(guī)定的試驗循環(huán)測量,測量值應為整個試驗時間內(nèi)的排放總和除以該段時間內(nèi)發(fā)動機所作的功。
10.2 發(fā)動機的準備
試驗前應按照發(fā)動機制造廠和/或用戶的建議對發(fā)動機,包括附屬裝置和排氣系統(tǒng)進行調(diào)整。這對長排氣管發(fā)動機、帶消聲器和排氣后處理系統(tǒng)的發(fā)動機以及不經(jīng)常工作的發(fā)動機都很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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